机构设置

县编委批复中心内设中层机构52科(办公室、中学教学研究室、小学教学研究室、学前教育研究室、中小学教师发展科、教育技术发展科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室)。

 

(一) 办公室

工作职责:

1、负责中心规范性文件起草与审核工作;

2、负责制定中心工作规范、规划、计划、意见、总结、汇报等;

3、负责中心文电、信息、会务、接待、档案、后勤服务、安全稳定等工作,综合协调落实中心相关事务;

4、负责中心党务和组织建设工作;

5、负责中心劳动人事、工资福利、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;

6、牵头协调有关创建迎评工作。

 

 

(二)中学教学研究室

工作职责:

1、负责全县中学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;

2、负责中学教学业务管理工作;

3、负责中学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;

4、负责制定中学教学用书指导性意见和教材教法改革试验;

5、负责中学教学质量监测、分析与评价工作,规范和指导中学考试命题;

6、负责中学学科基地的遴选与建设工作;

7、指导中学教研片协作区开展工作;

8、指导中学开展国家、省、市级研究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申报评选,组织开展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。

 

 

(三)小学教学研究室

工作职责:

1、负责全县小学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;

2、负责小学教学业务管理工作;

3、负责小学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;

4、负责制定小学教学用书指导性意见和教材教法改革试验;

5、负责小学教学质量监测、分析与评价工作,规范和指导小学考试命题;

6、负责小学学科基地的遴选与建设工作;

7、指导小学开展国家、省、市级研究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申报评选,组织开展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。

 

 

(四)学前教育研究室

工作职责:

1、完成国家、省、市、县部署的幼儿园教师和园长培训任务,承担县内幼儿园教师和园长培训工作;

2、负责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》贯彻落实和幼儿园教师基本功考核工作;

3、指导、推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工作,协调指导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工作;

4、负责全县幼儿园课程改革、教学计划编制和教学研究工作;

5、负责幼儿园教学业务管理工作;

6、负责幼儿园教学评估工作;

7、指导幼儿园开展国家、省、市级研究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申报评选。

 

 

(五)中小学教师发展科

工作职责:

1、完成国家、省、市、县部署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任务,承担县内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;

2、负责《中学教师专业标准》和《小学教师专业标准》贯彻落实工作;

3、负责中小学教师基本功考核工作;

4、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研修;

5、指导、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工作,协调指导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工作;

6、协助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 

 

(六)教育技术发展科

工作职责:

1、负责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的规划、应用和管理工作;

2、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、信息资源整合、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;

3、指导、推广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经验和成果;

4、负责全县教育城域网规划、建设和安全运行,负责滨海教育网制作、运行和维护;

5、为全县学校、教师提供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咨询,指导教学设计、实验研究和计算机辅助教学;

6、负责现代教育技术科研成果的评审、管理与推广;

7、组织全县信息技术教材和音像教材推广、征订、发行,为基层学校提供服务;

8、参与教育新闻摄制、专题片制作、课堂实录和网络直播、网络教研、培训等工作。

 

 

(七)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室

工作职责:

1、负责全县专兼职心理教师队伍及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培育工作;

2、负责学前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工作;

3、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危机筛查与干预与典型案例研究工作;

4、负责全县教师、班主任队伍心理健康教育技能提升培训工作;

5、负责滨海县心理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;

6、负责组织滨海县心理健康活动月相关活动;

7、负责指导与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工作;

8、指导学校和心育队伍参加国家、省、市级研究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申报评选,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融合、乡村危机干预体系建设等课题研究。